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我司”或“公司”)拟申报发行8亿元的私募公司债。我司拟公开选聘本次债券项目的主承销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发债概况

1.发行人: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发行总额:8亿元(最终以交易所审批为准)。

4.期限:不超过10年(含)。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用途。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综合评分第1名的投标人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公司债承销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除后附“投标文件格式”备注要求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签名、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方。

6、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历史承销业绩(WIND数据来源及相应证明材料)(附件3

1)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私募公司债券承销规模

2)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推迟或取消发行的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支数。

3)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江苏省范围私募公司债券承销规模。

4)投标人综合实力,根据证监会近三年(2022-2024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进行评分。

4、余额包销承诺(附件4

5、发行方案设计(附件5

6、项目团队能力(附件6

7、费用报价(附件7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8、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函(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评审机制

1、我公司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中标机构。

2、本次遴选评审会取消现场述标环节。

、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函(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可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投标单位请将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辑成PDF发送到418682631@qq.com报名,电子邮件主要栏目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缴纳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视为未报名。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11318时00分。

2、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

3、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次招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6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本项目代理费按照三年发行期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

开户名称: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2050174573600001980

5、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1、代理机构:【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5995131480

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A3号楼9层925】

2、招标人: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811213115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433号

 

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4日


附件—投标文件.docx